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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太原市企业文化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 太原市企业文化研究会 。(英文名称是 Tai yuan Enterprise Culture Research Association ,缩写是    TECRA  。)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由太原   市 有志于从事和热心于企业文化研究的个人和企业单位 自愿组成的  学术性  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促进我市企业文化与实业界的沟通和联系。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审批机关是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监督管理机关是 太原市民政局 ,业务主管单位是 太原市社科联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电商街822 ;活动地域:太原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七条  本会的任务:

(一)协助企业探索建设企业文化的有效途径,总结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经验,召开各类企业文化研讨会

(二)编辑出版企业文化书刊、报纸,组织企业文化交流,举办企业文化培训

(三)开展企业咨询服务,组织企业文化信息交流以及其他有助于推动与企业文化建设和为会员服务的各种活动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企业文化可量化内容标准的建设、制定、编撰。

()企业文化可量化内容标准的发展、应用、实践。

()企业文化可量化内容标准的推广、宣传、弘扬。  
          
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本会由 太原市有志于从事和热心于企业文化研究的个人会员以及单位会员组成。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加入本会;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凡在我市的企业单位,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填写会员登记表,经研究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四) 凡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影响力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受本会邀请或者本人自愿申请,经研究会理事审批,可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五)提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照本会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

会员如在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后答复。

第十七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经本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本会会费标准如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元;除会长、副会长以外的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元;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元。

     第十条 学会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提供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示。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转包或委托与社会团体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


入会材料模板详询太原市企业文化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王宇琼,


入会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电商街8号 合创电子商务产业园A座2楼。

协会秘书处会在收到会费款10日内货收到汇寄会费凭证真件后,即开具研究会统一会费收据并寄出配套证书。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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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603

 

 

 

协会秘书处在收到会费款

10

日内或收到汇寄会费凭证传真件后

,

即开具民

政部统一会费收据,并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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